醫院資訊
門診就診介紹
| 診療日期 | 週一至週五 |
|---|---|
| 診療受理時間 | 上午8點00分至上午11點30分 (自動再來受理機8點開放) 自動再來受理機僅供已預約的客人使用。 |
| 診療開始時間 | 8點30分起 |
| 休診日期 | 週六、週日、例假日、年底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 |
關於受理
有介紹信時
- 初診、複診皆請至「B:介紹受理」。
無介紹信時
- 初次來院者請至「C:初診、複診受理」。
- 持診察券者請使用「自動再來受理機」進行受理。
- 無診察券者請至「C:初診、複診受理」。
診察、檢查結束後
- 請向診療科受理處提出在診察室領取的「受理票」,在診療科受理處附近等待。
- 診療科受理處通知結帳處理結束後,請進行付款手續。
- 在多個診療科就診時,請於最後的診察結束後辦理付款手續。
關於藥與處方箋
繳納通知書兼收據上有記載「處方箋號碼券」。
- 「處方箋號碼券」上有顯示院外者於診療科領取處方箋後請至經常取藥的保險藥局領藥。
藥費請於經常取藥的保險藥局支付。此外,在本院1樓的院外處方箋傳真區事先將處方箋傳真給經常取藥的保險藥局時,可縮短於保險藥局的時間。 - 「處方箋號碼券」上僅顯示號碼者
請向本院1樓的「規定時間外藥局窗口」提出「處方箋號碼券」,然後領藥。
關於下次預約
- 繳納通知書兼收據上有記載「預約券」,請確認內容。
- 下次未預約者於「預約券」上會記載「無預約。」。
關於救命急救中心門診(24小時體制)
急診病人請至救命急救中心。我們有完整的1年365天24小時的診療體制。
- 根據症狀情況,將優先診療具有緊急性高的重症患者,並不是按照受理順序,因此有可能需要請您等候。
- 救命急救中心僅進行緊急處置,可於次日(休息日結束後)至專門的診療科就診。
- 慢性疾患經過觀察者、健康檢查與諮詢、預防接種請按照一般的預約程序,於白天前來門診,而不需要至救命急救中心。
- 前往救命急救中心時,請利用醫院北側的規定時間外出入口。
- 來自經常就診的醫師介紹(無介紹信)至本院就診時,除了一般的醫療費之外,必須負擔初診追加費7,700日圓、複診追加費3,300日圓等。
諮詢單位
電話號碼: 0776-54-5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