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诊疗意见”

什么是“第二诊疗意见”?

  • “第二诊疗意见”是指“经常就诊医师以外的医师的意见”。
  • 听取经常就诊的医师有关疾病与治疗的说明时,可能会怀疑这是否是最佳的治疗方法,从而感到不安。这是为“想听取其他医师关于自己病状与治疗方针的意见”的人提供的机制。
  • 及其家属在本院通过听取“第二诊疗意见”,进一步了解疾病与治疗方针,以便患者从经常就诊的医师那里自行选择令人信服的治疗。
  • 虽然不进行检查和治疗,但会根据经常就诊的医师提供的检查数据,仔细询问患者,并给予诊疗意见。

可接受“第二诊疗意见”者

原则上由患者本人进行咨询,但患者本人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无法来院时,可由家属携带患者的同意书后进行。

无法申请“第二诊疗意见”的情形

  • 如果您想从一开始就转院到本院,在本院接受治疗时
  • 对经常就诊的医师有不满或医疗过失及审判系争之案例相关咨询
  • 医疗费内容与医疗给付相关咨询
  • 目的是判断已死亡患者的治疗方法,或是判断治疗后的好坏时
  • 经常就诊医师不认可时
  • 如果您希望转介给特定的医师/医疗机构时
  • 没有咨询时的必要数据(“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检查数据、X光片等)者。

“第二诊疗意见”的原则

  • 完全预约制。
  • 不进行新的检查。
  • 除非有指定的医师,否则与咨询内容最匹配的专门医师将负责咨询。

希望申请“第二诊疗意见”进行咨询时

  • 请经常就诊的医师填写“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附上检查数据、X光片等,以邮寄的方式于就诊日前一天前寄达本院。
  • 请经常就诊的医师帮忙预约县立医院的“第二诊疗意见”门诊。
  • 通过经常就诊的医师通知预约时间。
  • 请在预约时间携带『“第二诊疗意见”门诊预约确认书』。

准备资料

  • “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
  • 检查数据(包括病理观察结果)
  • X光片(CT、MRI等)
  • 只有家属时为患者的同意书(格式自由)

费用和时间

  • 向患者与其家属说明后,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您经常就诊的医师。
    每次       30分钟以内      11,000日元
          超过30分钟时   16,500日元
  • 预约时间也有关系,每次最长60分钟。

注意事项

未携带“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与检查数据、X光片等,寻求“第二诊疗意见”时,将无法提供“第二诊疗意见”。此时请到“什么都可咨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