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二诊疗意见”?
- “第二诊疗意见”是指“经常就诊医师以外的医师的意见”。
- 听取经常就诊的医师有关疾病与治疗的说明时,可能会怀疑这是否是最佳的治疗方法,从而感到不安。这是为“想听取其他医师关于自己病状与治疗方针的意见”的人提供的机制。
- 患者及其家属在本院通过听取“第二诊疗意见”,进一步了解疾病与治疗方针,以便患者从经常就诊的医师那里自行选择令人信服的治疗。
- 虽然不进行检查和治疗,但会根据经常就诊的医师提供的检查数据,仔细询问患者,并给予诊疗意见。
可接受“第二诊疗意见”者
原则上由患者本人进行咨询,但患者本人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无法来院时,可由家属携带患者的同意书后进行。
无法申请“第二诊疗意见”的情形
- 如果您想从一开始就转院到本院,在本院接受治疗时
- 对经常就诊的医师有不满或医疗过失及审判系争之案例相关咨询
- 医疗费内容与医疗给付相关咨询
- 目的是判断已死亡患者的治疗方法,或是判断治疗后的好坏时
- 经常就诊的医师不认可时
- 如果您希望转介给特定的医师/医疗机构时
- 没有咨询时的必要数据(“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检查数据、X光片等)者。
“第二诊疗意见”的原则
- 完全预约制。
- 不进行新的检查。
- 除非有指定的医师,否则与咨询内容最匹配的专门医师将负责咨询。
希望申请“第二诊疗意见”进行咨询时
- 请经常就诊的医师填写“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附上检查数据、X光片等,以邮寄的方式于就诊日前一天前寄达本院。
- 请经常就诊的医师帮忙预约县立医院的“第二诊疗意见”门诊。
- 通过经常就诊的医师通知预约时间。
- 请在预约时间携带『“第二诊疗意见”门诊预约确认书』。
准备资料
- “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
- 检查数据(包括病理观察结果)
- X光片(CT、MRI等)
- 只有家属时为患者的同意书(格式自由)
费用和时间
- 向患者与其家属说明后,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您经常就诊的医师。
每次 30分钟以内 11,000日元
超过30分钟时 16,500日元 - 预约时间也有关系,每次最长60分钟。
注意事项
未携带“第二诊疗意见”诊疗信息提供书与检查数据、X光片等,寻求“第二诊疗意见”时,将无法提供“第二诊疗意见”。此时请到“什么都可咨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