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醫師的意見」
什麼是「第二位醫師的意見」?
- 「第二位醫師的意見」意思是「經常就診的醫師以外的醫師建言」。
- 即使聽取經常就診的醫師有關疾病與治療的說明,有時會懷疑是否為最佳治療方法而感到不安,這是為了有「關於自己的病狀與治療方針,想聽取其他醫師的意見」想法的人所提出的機制。
- 患者與其家人在本院透過聽取「第二位專門醫師的意見」,以進一步了解疾病與治療方針,目的是要讓患者從經常就診的醫師那裡接受自行選擇且令人信服的治療。
- 雖不進行檢查與治療,但根據經常就診的醫師提供的檢查資料,將仔細地詢問患者並給予意見。
可接受「第二位醫師的意見」者
原則上由患者本人進行諮詢,但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而患者本人無法來院時,可攜帶患者的同意書後僅由家人進行。
無法申請「第二位醫師的意見」的情形
- 如果您想從一開始就轉院至本院,在本院接受治療時
- 對經常就診的醫師有所不滿或醫療過失及裁判系爭之案例相關諮詢
- 醫療費內容與醫療給付相關諮詢
- 目的是判斷已死亡患者的治療方法,或是判斷治療後的好壞時
- 經常就診的醫師未能諒解時
- 如果您希望轉介給特定的醫師/醫療機構時
- 沒有諮詢時的必要資料(「第二位醫師的意見」診療資訊提供書、檢查資料、X光照片等)者。
「第二位醫師的意見」的原則
- 完全預約制。
- 不進行新的檢查。
- 除非有指定的醫師,否則最適合諮詢內容的專門醫師將是負責諮詢的醫師。
希望申請「第二位醫師的意見」進行諮詢時
- 請經常就診的醫師填寫「第二位醫師的意見」診療資訊提供書,附上檢查資料、X光照片等,以郵寄的方式於就診日前一天前寄達本院。
- 請經常就診的醫師幫忙預約縣立醫院的「第二位醫師的意見」門診。
- 透過經常就診的醫師通知預約日時。
- 請在已預約的日時攜帶『「第二位醫師的意見」門診預約確認書』。
準備的資料
- 「第二位醫師的意見」診療資訊提供書
- 檢查資料(也包含病理觀察結果)
- X光照片(CT、MRI等)
- 只有家人時為患者的同意書(格式自由)
費用與時間
- 向患者與其家人說明後,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回覆您經常就診的醫師。
每次 30分鐘以內 11,000日圓
超過30分鐘時 16,500日圓 - 預約時間也有關係,每次最長60分鐘。
注意事項
未攜帶「第二位醫師的意見」診療資訊提供書與檢查資料、X光照片等而欲尋求「第二位醫師的意見」時,將無法給予「第二位醫師的意見」。此時請至「什麼都可諮詢窗口」。